赵东海,男,汉族,1968年7月出生,河北省邯郸市人,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1年7月参加工作,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现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、副校长。
1987.09—1991.07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学习;
1991.07—1998.03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团总支书记(其间:1996.09—1999.07 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攻读硕士学位);
1998.03—2001.03 内蒙古大学人文学院团总支书记;
2001.03—2007.05 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其间:2001年晋升副教授,2002.09—2005.06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攻读博士学位);
2007.05—2008.02 内蒙古大学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(其间: 2007年晋升教授);
2008.02—2013.08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院长(其间:2010.03—2010.07 内蒙古党校中青年班学习);
2013.08—2013.12 内蒙古大学党政办主任、机关党总支书记、哲学学院院长;
2013.12—2015.10 内蒙古大学党委委员、党政办主任、机关党总支书记、哲学学院院长;
2015.10—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、副校长;
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届、十一届党委委员。
教学情况:
承担本科生《哲学导论》、《马克思原著选读》、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和研究生学位课《认识论专题研究》、《系统哲学》的教学任务,主持自治区精品课程《哲学导论》和主持自治区级 “哲学通论系列课程” 教学团队。
科研情况:
出版《挑战中国人的传统思维》《领导规则》等论著5部,主编“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丛书”(六部),参编《系统哲学基本原理》教材1部,在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,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,
获奖情况:
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、北京师范大学“崇学奖”、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;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(政府奖)二等奖;自治区优秀教师、自治区青年科技标兵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、内蒙古自治区“三下乡”优秀指导教师。
协助校长分管科技、人事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工作,任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;具体分管科技处、人事处、研究生院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重点实验室、重点研究基地、教育学部、艺术学部;联系教育学院(田家炳教育书院)、心理学院、音乐学院、美术学院、国际设计艺术学院、工艺美术学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