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云峰,男,汉族,1962年5月出生,陕西神木县人,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8年9月参加工作,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,研究员,硕士生导师。现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。
1978.09—1979.09 插队知青;
1979.09—1981.06 榆林师范学校学习;
1981.06—1984.06 陕西省神木县教研室工作;
1984.06—1986.07 陕西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;
1986.07—1987.03 陕西省神木县电大任教;
1987.03—1987.10 陕西省神木县委组织部工作;
1987.10—1995.07 陕西省榆林地区行署体改委工作,任综合科科长;
1995.07—1999.07 神华神东公司子弟学校工作,任校长、教育中心主任(副处级);
1999.07—2004.08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处处长;
2004.08—2007.01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(正处级)、鄂尔多斯市市委委员;
2007.01—2010.09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(其间:2006.09—2008.07 内蒙古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,2008年晋升副研究员);
2010.09—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(其间:2017年晋升研究员)。
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委委员,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。
教学科研:
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研究,先后在《实践》、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》、《前沿》、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》、《思想政治研究》等杂志发表论文十多篇。
奖励情况:
近年来,两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,荣获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科研评奖二等奖,散文作品《为苦难而生的母亲》荣获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“索龙嘎”奖。
主持学校纪委全面工作,协助书记分管组织部、统战部、纪委监察处、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处、工会;联系文学院、法政学院、科学技术史研究院。